读起来通俗易懂平易近人,用起来契合实际“人情味足”
民法典来了,生老病死它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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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民法典草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了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这圆了新中国几代法律人的梦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拿到厚厚的民法典草案,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代表感慨道。
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民法典露出了“全貌”,包括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00多条。
“法典”二字加持,让民法典乍听起来高不可攀。事实上,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出台,不仅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也与普通民众紧密相连。
字句之间息息相关
看到物权编草案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条款,中国铁路武汉局武昌客车车辆段武昌运用车间技术组组长黄望明代表很高兴,“这把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各种关系规定得更细致了。”
在许多小区,电梯、楼内大厅等公共区域都设立了广告牌。广告收益应归谁所有,近年来常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引发争议。
物权编草案强化了业主对建筑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这就彻底解决了广告收益归属问题。”黄望明代表表示。
在厚厚的民法典中,类似这样看似专业、枯燥,实则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条文还有很多。方燕代表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在她看来,放宽收养条件限制也是民法典的诸多亮点之一。
“一方面,被收养人年龄从以前的14周岁以下扩大到18周岁以下;另一方面,对送养人的规定,从必须由父母双方共同送养放宽到符合条件的可单方送养。”方燕代表说,在她经手的案件中,就遇到过未婚妈妈无法确认孩子父亲的身份而导致送养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她认为,条款的修改,可以减少非法送养和儿童遗弃现象,实现“幼有所育”。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代表长期从事商事、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她发现合同编草案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放贷行为予以禁止。”厉莉代表表示,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一大重要原因就是非法高利放贷,民法典的新规能有效调节群众日常金融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新情况新问题一一回应
2018年,“基因编辑婴儿”一事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明确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据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介绍,原本草案中并没有相关内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后,为了对这一损害人类基因和婴儿人格的行为作出回应,民法典草案及时添加了相关条款。
直面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民法典草案的亮点之一。“我的游戏账号能留给孙子吗?”“我的微信号能指定继承人吗?”随着网络发展,不少网民都有了虚拟财产。继承编草案对遗产范围的规定做了调整,由继承法中的列举方式变更为概括式,即“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代表表示,这意味着只要愿意,老百姓的虚拟财产都可以写入遗嘱。
物权编草案还增加了“居住权”制度,即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委员表示,这将为公租房住户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根据民法典草案规定,在农村,农民也可以在保留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的情况下有偿退出宅基地,这将改善农村老人的经济弱势地位,让农村老人晚年更有保障。”
好看、好用、保质期长
被称为“万法之母”的民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块法律基石。“因此,民法典一旦颁布实施,就要既稳定又权威。”蔡学恩代表举例说,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至今仍在施行。
让一部法律的保质期尽可能地长,就要求它“好看”又“好用”——“好看”是指法律文本结构严谨、合乎逻辑,“好用”是指条文贴合社会实际和公众生活。
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重要特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该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时曾广泛征求意见,放宽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精简了相关程序。“事实证明,这些规定行之有效。”该负责人表示。
在湖南省人大的建议下,相关内容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过程中得到了体现。方燕代表认为,这种已经过实践的条款能契合公众实际生活需要。
民法典草案还为未来社会发展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回应信息、生物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比如,人格权编草案中,将线上线下的人格权都列入了保护范围。
“这体现了民法典的前瞻性。”蔡学恩代表表示,未来,司法机关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从而尽可能地减少“权益盲区”的存在。(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罗筱晓王群赵剑影)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延伸阅读
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百科百科)
专家解读
5月28日下午,我国首部民法典表决通过,中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出台对我国法治建设有哪些深远意义和影响?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接受了新京报“正在直播”视频连线专访。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受访者供图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最值得关注和肯定的地方
新京报: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要对所有民事行为作出规范。面对无限丰富的现实生活,民法典共设置了1260条。本次大会审议前,有网友担心,1260条哪够啊?恐怕2000、3000条都不够。那么目前这1260条,到底够不够?
王轶:如果把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事项一一罗列,每一个事项都在民法典中给出具体的答案,不要说是1260条,1.26亿条也都是不够的。民法典有一些相对比较抽象和概括的规定,比如总则编设置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项、一些争议和纠纷,在民法典上找不到具体答案,那么允许裁判者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具体情形,去寻找裁判依据。所以不用担心,我们总能在这部法典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更重要的是,民法典在民法和商法这一部门法中,处在最为基础、最为核心和最为关键的地位,但我们绝不只靠一部民法典包打天下。民法典之外,仍然会有一些单行法继续存在。比如知识产权法,就没有进入到民法典中。所以调整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法律关系的单行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商事领域的单行法,都会在民法典之外继续存在。而且,即便民法典正式施行,我们仍然可以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一些单行的法律,去回应那些需要去做出回应的具体问题。
新京报:
编纂一部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启动编纂之前,就有法学家提出来,力争编纂一部“全世界最好的民法典”。现在民法典已经出台,你对这部法典有哪些评价?
王轶:这个提问,让我想起一段特别难忘的经历。我国已故著名前辈民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曾说过一句话:当我们制定出来一部全体中国人的民法典时,就代表我们这个民族再次攀上了历史高峰。现在回想谢老所说的这句话,我觉得真是非常有远见。我们今天编纂完成的这部民法典,当然不是拿它跟那些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法典一比高低的,但必须看到,跟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这两部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法典相比,我们的民法典有自己的特点。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制定于人类从农业文明迈向工业文明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它是这个阶段最具有典范意义的民法典。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是人类进入到工业文明相对比较成熟阶段,制定出来的一部民法典,在这个阶段具有典范意义。我们的这部民法典,编纂于人类从工业文明迈向信息文明这样一个重要的转换阶段,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应当是人类文明特殊历史时期的具有典范意义的民法典。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想对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民族,我们的人民来讲,无论给这部法典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
新京报:
对比现行法律,民法典有诸多突破,比如设置居住权制度、人格权独立成编等,你认为最重要的突破是什么?突破背后体现了什么样的立法思维?
王轶:大家公认的最大突破就是单设了人格权编。我们不是刻意地让人格权独立成编,不是要刻意地跟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有所区别。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为了适应中国历史发展到这个阶段的人民的需要。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曾经颁布施行过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起草的时候,面对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是什么呢?是要让中国人能够吃饱穿暖地活下去。所以相对来讲,民法通则比较关注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法律的调整。尽管民法通则也曾经单设一节,对人身权进行确认和保障,但它的重点还是很明显的,希望民法通则能够成为推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部民事基本法。
改革开放40多年过去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得到了稳定有效的解决。在这个阶段,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仅是吃饱穿暖了,希望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能够得到充分的确认和保障。所以民法典必须要把人文关怀的理念放在更为优先和关键的位置来对待,更加突出对人格权益的确认和保障,对今天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作出回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最值得关注和肯定的地方。
涉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则放到合同编这样安排是可行的
新京报:
有学者曾经建议,民法典中应当设立债法总则编,规定一些债的基本规则。最终民法典没有作出这样的安排,那么其中的合同编能否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
王轶: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一些学界前辈和我个人曾建议制定一个债法总则编,把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规则以及其他各编中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则,一并纳入。要不要设立债法总则编,这本身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立法技术问题不涉及真假、对错,哪种立法技术的方案更能实现立法者预设的立法目标,更符合我国既有的法律传统,更符合立法美学的要求,那么哪种方案相对来讲就更加可取。
立法机关采纳的方案是,把债法总则中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一般规则的条文,放到民法典合同编的第一分编中,这样安排是合适的,不影响对分散在其他各编中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法律的调整,因为民法典是一个内部体系融通的整体。之前一些学者主张放到债法总则中的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现在放到了合同编的第三分编作为准合同,然后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我认为,从立法技术方案的选择来讲,这样安排当然是可行的。
新京报:“
自由”是民法典所展现的核心价值,比如对主体而言,无个体差别,不论社会经济地位差距多大,在法典面前一律等同;对行为而言,所有权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等。从这个角度来评价,民法典怎么样?
王轶:民法典被称为权利宣言,为什么有这样的称谓?权利是什么?权利的核心和本质就是自由。当我们说民法典是权利宣言的时候,其实就是说,民法典把对民事主体自由的确认和保障放在了一个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位置。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达,那就是在民法的范围内,在民法典上,对民事主体的自由进行确认和保障,是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设置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但是对民事主体的自由进行限制,既需要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又需要设置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们这部民法典,首先在总则编第一章的立法目的中,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法基本原则的规定中,认可了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就是强调涉及民事主体之间私人利益关系的事项,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决定,只要民事主体对彼此之间利益关系所做的安排,不损害国家利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安排就能得到民法典的尊重、认可和保障。民法典各分编中同样有自愿原则的落实和体现,对物权、对债权、对人格权等等这些权利进行的确认和保障,就是在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各种类型的自由。
新京报:
民法典反映互联网的内容不多,仅在个人信息保护、肖像权、网络侵权责任等几处有所规定,这能否满足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现实需求?
王轶:关于互联网的内容到底是多还是少,只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围绕着人类从工业文明迈进信息文明,究竟积累了多高程度的共识。积累的共识程度怎么样,直接决定着在民法典上会有多大程度的回应。从这一点来讲,我认为,现在的这部民法典对已经积累的共识给予了相对比较充分的体现。那些没有予以体现的,一般都是因为共识还不够。
比如说网约车的问题,如果师傅驾驶着网约车致人损害了,谁来承担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平台公司,还是网约车师傅?抑或由保险公司去承担保险合同中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些问题还没有凝聚足够的共识。尽管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不少人呼吁,希望能够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对网约车问题予以相应的回应,但是共识不够,作出回应就太勉为其难了。所以现在在民法典中,凡是作出回应的都是积累的共识足以支撑我们去做出回应。
从法到法典“典”意味着什么?
新京报:
继民法典之后,有代表建议编纂刑法典,还有人提出可以整合修改大气污染法、固废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律,编纂环境保护法典。对此,你怎么看?
王轶:我注意到两会期间,有代表和委员建议在现行刑法的基础上,把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中一些成熟的经验编纂到一起,出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至于环境保护法典,据我了解,有的学者已经组建了课题组,着手起草专家建议稿,还有民间智库机构也在积极推动。一些行政法学者也希望编纂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典。
我想,这都是受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的激励。我自己的专业是民法学,我乐观其成,祝愿法学界不同法学专业的同行,都能够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学术理想。
新京报:
从法到法典,这个“典”字该如何理解?
王轶:用“典”这个字,首先体现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国之重器,从民法典所具有的社会功能的方方面面,都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另外,民法典有1260条,总计10万多字,“典”这个字也代表着规模和体量。
“典”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含义,就是有资格进入到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一定都是对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调整,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
而且,从一个稍微宏观的角度来讲,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之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常常借助民法典,表达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对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看法。这些基本问题不仅跟我们每个人有关系,也跟国家、民族、人类有关系。
如果做一个简要的梳理,比如怎么去看待人,怎么去看待家?怎么去看待社会?怎么去看待国家?怎么去看待人类?怎么去看待自然?一个能够对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做出整体性回应的立法文件,不称之为典,又怎么能跟它的地位相称呢?(来源:新京报 记者王姝 周博华 姜慧梓 实习记者景如月 刘曼曼)
来源:综合中国新闻网、百度百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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