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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 是谁开的绿灯?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0-07-27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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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秦淮河是长江下游右岸支流,由东向西横贯南京主城。今年入汛以来,受长江大流量来水和强降雨影响,秦淮河水位居高不下,南京市一度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而就在江宁区杨家圩市民公园旁的秦淮河大堤上,却有几家无规划审批手续的违建餐厅仍在营业。

7月26日夜,南京市相关部门组织对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进行拆除。为避免可能对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响,建筑的混凝土框架暂时保留。

当记者问到拆除的相关情况时,施工人员表示,“要把这个像营业的地方拆的就像没有营业一样。”餐厅员工则表示:“目前餐厅不营业了。”

无规划审批手续,违建餐厅经营多年

秦淮河是长江下游右岸支流,由东向西横贯南京主城。随着城市的发展,秦淮河变成市区内河,难以拓宽开浚,河流域行洪能力不足,排涝不畅。

杨家圩位于南京市东南部江宁区秦淮河风光带,群众反映的违建餐厅、酒吧就在杨家圩市民公园、秦淮河大堤下。

此前,有媒体报道,这些酒吧、餐厅就像是在大坝的“肚子”里营业。还有经营者透露,坝体内经常渗水。

记者调查发现,2011年开始,为了打造东山副城核心区,改善杨家圩片区环境面貌,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实施了杨家圩片区景观绿化工程。但该工程仅办理了立项,而未办理规划、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2012年,江宁城建集团又对原4.5米宽的堤防进行拓宽,在原堤防堤脚处用混凝土浇筑防渗墙,并依靠防渗墙建了5间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

由于杨家圩市民公园内没有商业配套设施,2013年,江宁城建集团保留了1间(约1000平方米)作为巡堤管理用房,对其余4间(约3500平方米)进行招租从事餐饮经营,并相继与5位业主签订了租赁协议。5位业主分别享受2至4年不等的免租期,期满后根据协议约定缴纳租金。

江宁城建集团原计划将上述房屋作为景观绿化工程的配套用房补办相关手续,后因该建筑位于河道管理范围,无法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形成违规建筑事实,江宁城建集团遂于2018年5月启动商户清退工作。个别经营户在清退过程中提出赔偿诉求,一些不合理诉求未能得到满足。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14年,南京本地媒体就报道过江宁城建集团无相关审批手续建房并出租经营的情况。而江宁城建集团承诺将“责令施工队暂停施工,等相关手续完善以后再重新开工”,但实际没有认真整改。

餐厅业主众说纷纭态度不一

餐厅业主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大坝建筑方南京市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手续不齐全。其后,刘先生查询相关法规逐渐意识到,餐厅原来开在了管理区的“红线”之内。

这些餐厅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坝之上,而是从坝体的背水面,向内挖了十几米,在大坝“肚子里”营业。记者实际测量发现,刘先生的店,从门口到最深处墙壁约有12米左右,高约3米,这就意味着大坝背水坡内,存在着多个长12米、高约3米、宽度各不相同的空洞,经初步测量,餐厅的最深处,已经到达大坝中线部位。

一家酒吧老板告诉记者,他在杨家圩大堤租门面已有6年,给江宁城建集团交的租金却在逐年递增,最近已经到一年四五十万。他表示,坝体内经常渗水,“最近没营业了,因为被水淹过,漏水漏的一塌糊涂,经营不下去了。”

酒吧老板说,“目前城建集团的人一直没来,也没人给个说法。本来也没有手续,之前还被查处过。”

水利部派人核实 当地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7月25日,水利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司局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与河湖管理司进行联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河湖管理司立即派人赶赴南京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后,江宁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媒体反映情况;责成江宁城建集团依照相关法规和防汛安全工作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商户协商清退和相关建筑拆除,并组织专家论证,制定整改方案。

7月26日下午,江宁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江宁区委、区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同时,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当天晚上,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工作人员从北京赶到杨家圩现场,开始对涉事建筑是否使大堤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核查。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初步判断,现场5处房屋涉及占压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阅相关资料、图纸,进一步勘测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当天深夜,现场下着雨,施工人员正在连夜拆除这些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为避免可能对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响,建筑的混凝土框架暂时保留,待专业人员评估论证后再予以处置。

后续问题该如何解决?

在采访中,也有业主认为,他们在大坝“肚子”里经营餐厅多年,后果“没那么严重”,“没必要上升到这个高度!我不知道是不是违反规定,我们也管不到”。

那么是否如业主说的那样,经营餐厅多年,后果没那么严重也没必要上升高度么?

在此前采访中,江宁城建集团表示,这些酒吧和餐厅本来就是“临时用房”,但临时用房一用就是六年。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也在给举报人刘先生的回函中明确写道,秦淮河杨家圩段建设的建筑,没有查到相关审批信息。

而坝体内部建酒吧、餐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4条,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的要求。此外,《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第14条也规定,防洪堤管辖范围内不得建房。

那么,坝体内经营酒吧、餐厅,是谁开的绿灯?监管部门又管了什么?

来源:中国之声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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