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化解了我和原告之间的矛盾,让我们外地人感受到汝南法院的公平、高效的执法。”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落款为被告曾某的感谢信,信中他用朴素真挚地话表达着对汝南法院老君庙法庭法官彭永梅的感谢。
(摄影:叶宸)
寄来感谢信的是一起因打架引发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告曾某。本案中的原被告均为外地人,2022年3年21日双方在汝南县老君庙镇一宾馆内住宿,酒后发生口角。争执中,被告用啤酒瓶打伤原告头部,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原告入院治疗并产生了一系列费用,被告亦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5月15日原告刘某某诉至汝南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曾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6000元。立案后,原被告因工作原因均离开汝南。案件承办法官彭永梅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的前提下,为了避免疫情期间当事人因跨域带来的出行风险,也考虑到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将线下诉讼转向“线上”,电话、微信联系原被告,经过多次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态度发生转变,通过“云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汝南法院老君庙法庭始终坚持“三个便于”原则,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把司法的贴心与温暖带到群众身边。通过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及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前沿,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今后,汝南法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落实“三个便于”,着力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从基层群众的法律水平及司法需求出发,提供更周到、更经济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助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供稿: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宸 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