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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 加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中国网2021-12-03 15: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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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郑州12月3日电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12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为加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解决司法机关存在的政治不过硬、司法不廉洁、执法不严格、遇事不担当、作风不优良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执纪不力等突出问题。

发布会上,河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表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本目的就在于,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而建章立制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

据悉,为充分发挥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的整体效能,河南省高院分别从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严明纪律规矩,规范权力行使;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法院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制度文件落实不力等5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

出台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破解院庭长不敢管等难题

为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省法院出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和庭院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强化落实审判权各类主体“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为防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滥用权力、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问题,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

为有效扎实开展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省法院建立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三个规定”信息平台填报制度,探索法官与律师良性交往机制,着力建设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清正廉洁、相互监督的职业共同体。

其中,省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十项禁止性行为,建立法官与律师办理案件动态监测机制;制定《全省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实行零报告、随时录,进一步明晰法院内外部干预过问情形填报范围;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机制的意见》,促进法官和律师互相监督、良性互动,规范双方的职业交往和业外交流。

研发相关配套平台系统:解决制度文件落实不力问题

制度文件落实不力是顽瘴痼疾中的突出问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强化制度落实是建章立制的重点,针对制度文件落实不力问题,省高院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落实实施办法,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制;同时加大信息化支撑力度,积极研发相关配套平台系统,以智能化、信息化提升制度执行刚性。

完善“四类案件”事中监督管理平台,全省法院共通过平台标识“四类案件” 14000余件。完善“三个规定”填报平台,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研发上线全省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业信息筛查系统,各级法院立案人员、承办人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在系统中录入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点击风险甄别并提交,系统自动进行风险甄别,发现存在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情形的,自动拦截收案。截至目前已有效拦截46人次。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王韶华指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人民法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使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夯实制度基础。

下一步,省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以正气促正义,以铁规铸铁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朱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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