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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罚超9000万 两人旗下超20家企业
来源:重庆晨报2021-11-22 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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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罚超9000万】11月22日,网红雪梨被曝出因涉嫌偷逃税款被罚6555.31万元,该消息引发热议。

上游新闻记者从浙江省税务局官网了解到,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因此,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查阅信息发现,在直播带货的风口下,作为头部主播雪梨、林珊珊早已经赚的盆满钵满,形成了各自的商业版图。

而继明星之后,网络主播正在成为查税的重点监测对象。

雪梨、林珊珊偷税被罚超9000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从浙江省税务局官网看到,税务部门已经对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案件进行了处理。

据悉,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对于雪梨、林珊珊的偷税惩罚,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很多网友称,“一些直播带货真的该管一下了。”“要严查主播偷逃税,对直播业态是好事,尤其是大主播”。

雪梨和林珊珊共同持股一家企业

作为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已经成为直播带货的头部主播。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雪梨和林珊珊早已经在风口中打造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上游新闻记者从天眼查App查到,雪梨名下有十余家关联公司,目前存续状态的有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舟山雪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家。其中,宸帆电商关联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及疑似实际控制人均为朱宸慧,目前该公司已经历了3轮融资。

雪梨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海南梨馨文化传播策划中心3家处于存续状态;杭州雪梨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上海冰糖雪梨广告工作室4家处于注销状态。其中,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均成立于2019年8月13日,注销于2021年8月和9月。

天眼查显示,目前林珊珊的关联公司有11家,其中7家为存续状态,5家成立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其在宸帆娱乐传媒(杭州)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衢州珊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衢州大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川白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主要人员或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共同持股企业,两人分别持股71.6%、28.4%。此外该企业还持有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14.1%的股份,为控股股东之一。

网络主播逃税问题受监管关注

继明星之后,网络主播也被纳入了查税的重点监测对象。9月28日,税务总局发公告称,在近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2名网络主播涉嫌偷税漏税。

就在上个月,河南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在系统内查询到文化路税务分局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随后追踪、查询到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红主播,最终追征到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当该数据被公开时,不少网友感叹,主播这一年得赚多少钱,补税金额竟然这么高!

实际上,国家正在对艺人、主播等的纳税行为进行严查。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过去几年,明星网红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行为在行业内很常见。有分析认为,此举主要是为了利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漏洞”。今年,明星注销工作室趋势明显。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9月中旬,以工商登记为准,2021年以来已有超700家艺人经纪企业注销。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税务部门近期集中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释放了严查网络主播偷逃税决心。

实际上,如今网红经济如火如荼,头部网络主播赚得盆满钵满,但部分高收入的网络主播却动起了歪心思,千方百计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最终遭到查处可谓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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