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给差评遭上门报复】近日,上海一女子因点外卖给差评,遭饿了么外卖员上门威胁一事引发关注。
1月31日,上海的张女士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因给外卖员差评而遭报复辱骂。
张女士在微博描述,1月16日,其通过“饿了么”平台点了份外卖,因自己一直在通话,所以外卖员未能打入电话。
当她发现订单显示“已送达”时,便打电话过去询问情况,但外卖员态度恶劣,称“已经送了一次不送了,就放在我车里吧,明天再说。”于是,张女士提交了态度恶劣的差评。
第二天中午,张女士突然听见有人砸门。开门一看,一名“饿了么”外卖员已将她家的第一扇门砸开并进入。发现张女士开门,外卖员立刻用身体顶住第二扇门,一只脚还踏进来不让关门,同时大骂:“把差评取消掉,3分钟解决不了,不然我就弄死你!”
张女士只得借口用手机取消差评,然后报警。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外卖员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日。
张女士称,此事曝光后,饿了么客服曾三次打来电话,称要补偿她200元现金红包,被张女士拒绝。她希望平台方能公开道歉并提高补偿,同时就外卖员培训、消费者隐私保护等进行整改。
对此,新华社评论称,“差评”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刺痛人们神经的,看似是骑手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从某种角度看也实则暴露了平台监管缺位,长期对骑手的差评压榨!
人民日报也针对此事发表评论:相关平台不能在纠纷争议面前做鸵鸟!
所谓评价机制,根本上说是“金碑银碑不如口碑”的朴素道理,本质上应该是“双赢”的结果。无论如何,不管是外卖餐饮,还是网购电商,好评还是差评的出发点都应该是“善意的对话”,而不是“恶意的对垒”。以劳动者的付出为理由,剥夺消费者打差评的权利并不可取;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借口,漠视劳动者的申诉也不应该。作为差评规则的设计者、使用者、监督者,相关平台不能在纠纷争议面前做一只“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既保护消费者差评的权利,也维护外卖员正当的权益,这是一道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