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要在实效上下功夫

组织监督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7月2日,四川在线)

述廉述责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目的在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担当,筑牢纪律防线,坚守廉洁红线,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实际开展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述责述廉变成作秀、走过场,讲问题,无关痛痒;说成绩,夸夸其谈,达不到述责述廉应有的效果,违背了述责述廉的初衷,成党员群众眼中的“空架子”,让广大群众诟病。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作为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只有从自身做起,压实主体责任,时刻为党员干部树立表率,才能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从而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就是要紧扣“责、廉”两大主题,如实向与会代表报告履职尽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自我揭短亮丑、自觉接受监督,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绷绷弦的目的。

述职述廉,更要创新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针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质询。述什么内容,不再由干部自己说了算,而是由老百姓点菜,就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回答,提高述廉的针对性,保证述廉的实效性。

述责述廉作为一项重要的党内监督制度,在廉洁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杜绝形式主义,敦促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增强整改动力,如此方可真正实现“治病救人”的效果。(文/王与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