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理应有辣味

日前,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召开述责述廉大会,5名负责人走上“考场”进行集中述职,现场接受质询提问和民主评议。未参加口头述职的其他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均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报告。(6月27日,华西都市报)

述责述廉,是我们党内的一项监督制度。通过述责述廉,让领导干部们把自己承担了哪些党风廉政责任、如何抓责落实、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不足,都展现在公众视野中,其目的是对落实“两个责任”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个有效抓手。

值得注意的是,述责述廉不是业务工作总结或个人政绩报告,不能搞成“走过场”或“假大空”,这样起不到真正的作用。从一些地方的述责述廉大会看,是个别“一把手”念稿子,讲自己怎样抓党风廉政建设,怎样履行“两个责任”,讲稿念完了,参会者听完了,发几张表象征性的测评,算是干部职工对领导一年抓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的总结和肯定。“两个责任”落实得怎么样,廉洁与否,只听稿子上写的,这样一来,述责述廉大会被搞成了变相的表功会、总结会,成了形式主义。

深入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就是要敢于较真,领导干部要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述责述廉的开展,既要“红脸”更要“出汗”,辣味十足,起到排毒祛病的效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的“辣味”越浓,才能真正摒除以往的形式化,才能杜绝“好人主义”,达到“政风清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