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

心存敬畏,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十分重要。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握有一定的公共资源配置权,但千万不要忘记,权力来自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给的,只能用为人民谋福利,违反了就触纪犯规。其实对权力的敬畏的实质就是敬畏历史、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敬畏岗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赋予。(7月1日,法制网)

敬畏,是指从内心中出发对某事物既尊敬而又不敢逾越界限反而带有些害怕的心态。敬,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使人认真对待并慎始敬终,作为一种对良好事物的价值认同,起到端正自我心态和强化自律意识的作用。畏,是畏惧、害怕之意,心存畏惧令人在作恶时感到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心有顾忌而不敢逾越。人,应有敬畏之心,正如朱熹所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

为官者,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理应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官员的行为,一方面,其影响往往直接影响普通群众的种种利益;另一方面,作为社会行为的重要部分引导其他人的行为方式。为官者心存敬畏,远比普通人更为迫切和重要。

为官者心有所敬,在思考和行为时,会不断将自身行为与所敬之人、之事相比较,做到每日三省,从内心不断规范自身的行为,不断净化心境、升华思想。为官者心有所畏,则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有所畏惧,不敢轻易贪渎触法。心存敬畏,能使官员在行使权力时慎思明辨,在面对诱惑时谨慎克制。反之,官员如果无所敬畏,心理上就难以有较高的价值崇尚,行为上更将无所畏惧,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敢于在违法之路上越走越远。

人们敬畏的对象,往往不局限于某一事物,即使具体到某一个人,也常常是不一而足。为官者敬畏的对象,除了作为普通人所应有的敬畏外,还应与其职务和身份相匹配: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