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PM2.5浓度下降 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10月—2020年3月,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9%。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均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的改善目标。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发生重污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的改善目标;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发生重污染60天次,同比减少58%,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的改善目标;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发生重污染152天次,同比下降34.8%,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的改善目标。

“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长治,分别为47、55和55微克/立方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分别为94、84和81微克/立方米。从改善幅度看,除太原和济宁外,26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