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任性过度”借调 推动干部“回巢归位”

借调是一种特殊而又比较普遍的人才使用方式,借调人员的工资、编制在排除单位、工作在借用单位。近期,新华时评发表题为《谨防“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的评论文章,针对当前过度借调的形式主义现象,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有的地方借调干部方面存在泛化倾向,借调范围广、借调时间长、借调频率高、借调人员多,甚至出现了“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现象。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也提出“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严控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这些都为完善当前借调工作提供了依据。

开展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借调工作,应该对制度多一些规范,对程序多一些严格,对干部多一些关爱:完善相关规定。完善制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工作的意见,从总体要求、借调事由、范围对象、审批程序、相关措施等方面,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借调行为,防止借调扩大化、随意化。规范借调程序。总体上来讲,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借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借调人员审批表,提交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初审,坚持“一事一借、逐人审批”,提交领导小组履行借调审批手续,提高借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关爱借调干部。借调干部“背井离乡”来到借用单位,领导同事不熟悉、工作业务新上手,借用单位需要给他们多点关心多点爱。比如,为借调干部多提供一些培训、交流机会,给他们充充电、加加油。借调期满后,由借入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

总之,规范借调工作是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载体,各级机关要下大力气杜绝过度、任性借调,持续优化基层治理队伍力量。(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宋璐婷)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