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安排,叶县农业农村局决定从2024年4月到10月,在全县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5月26日,叶县农业农局联合县财政局在县宾馆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光亚主持。首先,县财政局农村财政事务中心主任卫梦军明确了农业财政的工作重点及分组情况,其次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股股长汪师芳对《叶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并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整治重点、问题清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部署,最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张延征同志对工作进行强调。
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共抽调业务骨干40人,成立18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指导组,明确了县财政局负责排查资金方面、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排查资产资源方面的问题,对18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实行工作日报告制度。
张延征同志强调:一是持续做好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各村进行排查梳理,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把此项工作向纵深推进,树立敢于碰硬思想,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监督。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及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深入整改,尽可能把问题消化在排查过程中。三是加强集体资产保护。指导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导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核实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