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母亲河 兰考检察在行动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黄河治理成造福人民的一条“金河”与“幸福河”。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挂念,也是黄河沿岸人民群众的期盼。近年以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为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守护幸福美丽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
建立联动机制,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2023年2月10日,临河而设的河南省兰考县东坝头法律监督联系点揭牌,拉开了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为主体、职能部门协作、社会群众参与的黄河保护与治理活动序幕。
如何抓好抓实黄河保护工作?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联动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加强与河务、水利、自然资源等单位在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调研培训方面的合作,共同抓好黄河大保护、形成联动大合力,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
东坝头镇法律监督联系点作为开封市检察机关黄河(开封段)保护“五点一线”联动体的重要点位,搭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通桥”。同时,紧紧围绕法治轨道,为母亲河肌体康健、永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目前,东坝头法律监督联系点已规范运行。
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之前一直堆在这里的碎砖头、塑料袋、麦秸秆终于被清理了,刺鼻的味道也消失了……”沿黄居民提起黄河周边环境的变化感到欣慰。
据了解,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在黄河河道管护范围内存在一处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农作物固体废物组成的堆积物,影响黄河行洪安全。黄河沿岸属于某镇管护范围内的河道,某镇政府未全面履行黄河河道管理职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检察官办案组认为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遂依法展开立案审查。经该院检委会通过,向某镇政府下发检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
近年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在黄河保护范围内私建鱼塘、堆放废弃物、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向相关政府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书3份,已督促整改,均取得良好效果。
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形成全民护河治河良好氛围。该院大力宣传黄河保护法,并与法律监督联系点紧密结合,对受聘的21位基层法律联络员进行点对点法治培训,增强联络员法律意识。黄河保护离不开沿岸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作,通过悬挂黄河保护法宣传条幅、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群众保护黄河的意识,形成全民护河治河的良好氛围。
滚滚黄河水,浩荡向东流。下一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会继续开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兰考县检察院 程晶晶 杨慧敏)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