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土地管理办法

12月29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共八章七十四条,分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办法》着眼土地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专设国土空间规划一章,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第十至十三条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原则、编制主体、编制程序、批准权限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突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和刚性约束作用。

(二)关于耕地保护。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实施办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我省耕地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明确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二是规定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有关禁止性规定,在第二十条明确了五项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三是从优化盘活土地资源的角度,鼓励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此外,还对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三)关于土地征收。《实施办法》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压实申请征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责任。一是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程序。二是保障被征收住宅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补偿标准和搬迁、临时安置费用等进行明确,最大程度减少土地征收中的争议和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关于建设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管理的质量和审批效率。一是明确了节约集约的用地导向,规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用地控制标准。二是明确建设项目审批应当根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采用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三是对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乡村产业、公益事业等用地需求进行了规定,明确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统筹城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完善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