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的《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河南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介绍,为更好助力交通强省建设,构建安全畅通、绿色经济、智能高效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立足我省的省情现状及资源禀赋,适应我省发展需要,出台了新的《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

落实战略部署,助力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水平规划布局,高标准发展建设,推动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加快发展,同时注重发挥水路交通运输的串联作用,促进上下游间产业协同联动、资源有效整合,货运、客运两手抓,促进枢纽经济降本增效、特色产业集聚循环、文化旅游优势绽放;

确立发展原则,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以“绿色生态、数字智慧、内外循环、客货两运”为导向,我们确立了水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原则,在航道和港口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营过程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智能航运应用水平,建设绿色、智慧的航道港口;

用好法律授权,推动联运高效衔接。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授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省多式联运发展实际,及时向省政府提出建议,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停止实施相关行政许可,为我省多式联运发展松绑减负,推动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式联运高效衔接。

树牢底线思维,健全水运安全体系。

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明确相应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实现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

衔接有关规定,确保法治有机统一。

衔接已多次修改的有关上位法规定,对我省航道港口建设、水路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完善、港口经营以及船舶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新《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一脉相承。

会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崔梅表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将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以畅通道、强枢纽、优服务、提智能、促绿色为主线,抢抓机遇、奋勇争先,加快实施内河航运“11246”工程,主动融入长三角港口群,服务支撑河南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到2025年,航道通航里程达到2000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1亿吨以上,水运基础设施取得明显成效,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航道通航里程突破3200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3亿吨以上,安全畅通、绿色经济、智能高效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基本建成。(朱金博)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