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信披义务、2022年三季报信披不准确 清水源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3-12-27 15:54:08
12月26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因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据清水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三季报对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45%股权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原董事宋颖标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被有权机关调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规定。
清水源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清水源及王志清、王琳、宋长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清水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创建于1995年,总部位于河南省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4月23日,清水源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437。拥有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清水源(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全资子公司。(记者 武世友)
责任编辑:程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