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检察院李楠:一路闪光的女检察官

忠诚检察事业,勇担职责使命。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饱满的热情,充盈的智慧,雷厉风行的行动力,把工作做的风生水起,她就是被同事称铿锵玫瑰的兰考县检察官——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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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参与未成年人相关宣传节目录制。摄影:刘娣)

李楠,80后,现任兰考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回望在检察战线一路走来的屐痕,总有亮色闪烁在她笃定前行的步履中。

先后在政治处、公诉科、第五检察部工作,从检十余年的历练让她从进院时的稚气未脱,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竞赛第六名”“全市十佳公诉人”“三八红旗手”等等,这些荣誉的取得,就是她奉献检察事业、矢志拼搏进取的见证。

十余年来,李楠办理刑事案件上千起。从最初的协助办案到独立办案,再到部门负责人统筹工作,每一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是考验,也是成长。早进晚归,周末、节假日加班,是她生活的常态。十余年如一日,始终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020年起,兰考县检察院实行“大轮案”机制,李楠是参加办案组最多的一个,每天最多4至6个新分案件的工作强度,其一年的办案量达到了260余件。在办理徐某交通肇事一案时,李楠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道路安全管理上存有漏洞,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潜在威胁,她多次带领干警到涉案路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分析了近三年受理的200余件交通肇事案的办案数据,梳理出10余个安全问题,向有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进行排查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这一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2021年1月,李楠从第一检察部调入第五检察部。作为一名新的“未检人”,她感悟到的不仅是身份的转变,更是执法理念的转变。她坚持用心发现案件背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为孩子们撑起法治晴空。

“感谢李检察官。我在禹州方舱医院建设工地做志愿者,孩子这几天除了学习也在疫情防控服务点做志愿者,我做志愿者也是为了能影响到她。通过参与公益活动,让孩子成为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人……”

这是今年1月16日李楠收到的一名帮教对象小梅(化名)家长的微信。2021年6月份,李楠通过检警协作平台收到公安机关通报的一起在校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小梅是在校高中生,受同学小欢(化名)的指使与另外3名同学共同将学友打成轻伤。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李楠汇报请示院领导后提前介入此案,与办案机关一道反复做双方工作、促成和解。

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和解取得谅解和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对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为期半年的帮教工作。

在检察官的温情关怀、悉心帮教、家长的配合及表率下,4名未成年人真诚悔罪,逐步成就全新的自己。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还是孩子们的人生。我们播撒下爱的种子,爱便可以生根发芽。”这是李楠给予孩子及家长们暖心的回复。

勤于思考,善于谋划。未检工作,李楠敢为人先。推出的“3+3”多元化关爱帮教工作机制,被市院立为创新品牌项目;构建联动机制,形成综治关爱合力,协助妇联等职能部门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起草并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志愿者、法治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联合教体局实施;创新法治宣讲方式,通过微信小视频、公益广告、直播平台等开展法治教育;办理首起宾馆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公益诉讼案件;向校园周边售卖烟酒依法说“不”;撰写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问题研究》,系全市唯一获省级立项未检课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使命在肩,奋斗有我。李楠一路闪光的足迹,展现出基层一线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和赤诚之心。正如她在微信朋友圈的那句“继续保持那份热爱,奔赴下一场山海”,对热爱的检察事业,对追求的公平正义,她一直不遗余力。

“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为人民幸福而奋斗。心中装着百姓,手中握有真理,脚踏人间正道,我们信心十足,力量十足。”让我们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送给李楠,送给在不同岗位上不懈奋斗、执着追求的女检察人。(兰考县检察院 刘娣)

责任编辑:王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