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县:奋力打好豫东平原耕地保卫战

连日来,尉氏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相统一,探索建立“党政同责、守正创新、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四项工作新机制,奋力打好豫东平原耕地保卫战,为维护自然资源事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添彩助力。

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尉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建立应保尽保通报制度,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压实“像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政治责任。“严起来”制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讲价钱、找借口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待观望、处置不力的部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约谈。探索建立“一竿子插到底”耕地保护责任制,组织召开全县“治理违法占地、保护耕地”专项行动万人大会,全县3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在517个行政村设立分会场,有6000多名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收听收看视频会议。建立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度,根据耕保绩效,确定重点督导和执法先进乡镇,对耕地保护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积极到位、成效显著的乡镇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坚决给予党政“一把手”政治重用、单位经费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交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督办,对失职部门和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真正“严起来”落实执行耕地保护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守正创新,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尉氏县恪守“耕地是用来种的,不是用来破坏的”正道。创新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自然资源部门主导,全县19个乡镇(园区)参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动的土地违法治理专项工作组。专人专班积极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深入研讨达成非法占地和挖沙取土属盗窃集体资产,可按盗窃罪、破坏农用地罪、侵占罪、强迫交易罪等13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治共识,制定形成土地违法治理专项整治的“尉氏方案”,依法破解了土地违法刑事、起诉、判决等环节的堵点、难点问题。截止目前,因违法占地、挖沙取土依法刑事拘留49人,判决25人,在全县一举取得了破坏耕地行为销声匿迹,广大群众既高度认可,农村基层又无相关非访的大好局面。

科技支撑,构建现代化资源保护新手段。尉氏县落实国家《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部署,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建成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指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与移动公司签订互通共享合作协议,将“蓝天卫士”225个高清摄像头接入执法监管指挥中心,实现日常执法监管全覆盖。平台24小时实施监控,对发现的疑似违法行为,指挥中心平台及时将信息推送给辖区乡所,一线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通过“和对讲”移动终端上传指挥中心。截止当前,县指挥中心共抓拍疑似自然资源违法行为87宗,核实违法用地22宗,并全部及时处置到位,科技支撑确保实现了耕地保护“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法治保障,彰显耕地保卫战公平正义。尉氏县面对土地违法案件为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难”“移送难”。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移送、执行等环节,依法建立县自然资源局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主体,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经催告行政相对人仍不履行的,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行政庭作出裁定后移送执行局,县法院执行局向属地乡镇政府送达《行政裁定书》《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县法院执行局作为执行主体,现场宣读强制拆除裁定书,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强制拆除工作的“裁执分离”工作新模式,有效解决了“两难”。同时,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针对性开展“1+1办案模式”,县检察院从县自然资源局聘请高素质人员作为检察官助理,参与涉土公益诉讼案件。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受损耕地修复费用;对于构不成犯罪的案件,及时提出诉前建议,督促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履职,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全县“裁执分离”执结土地案件300余起,拆除违法建筑1.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210余亩,执行罚没款800余万元;公益诉讼落实到位耕地修复费80余万元,在豫东平原耕地保卫战中,奋力彰显了还地于民、自然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的公平正义。(刘洋)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