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禹王置业举债不还 拖累襄城农商行超31%股权被拍卖

中国网郑州8月13日电(武楠 王鑫)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许昌禹王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禹王置业”)及旗下两家控股公司由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划拨、冻结其银行存款合计1800余万等。本网记者发现,作为襄城农商行大股东的禹王置业近来案件纠纷不断,其更因举债不还拖累襄城农商行多笔股权被司法拍卖,禹王置业自身持有的襄城农商行9.2%股权也被冻结。

禹王置业被强制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禹王置业成立于2007年,实际控制人为张延召,北京九洲鸿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为禹王置业旗下控股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禹王置业还是襄城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

8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杨某峰、许昌禹王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10民初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许昌禹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九洲鸿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冻结被执行人许昌禹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九洲鸿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624229.24元等(按原判决书计付),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相同价值的财产,并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变卖。

襄城农商行超31%股权被拍卖

上述被强制执行的的禹王置业为襄城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对其持股9.2%。襄城农商行是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而成,于2017年10月正式挂牌开业。该行总股本为4.98亿股,除了第一大股东禹王置业,其第二大股东禹州市双健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双健商贸”)持股8.94%、第三大股东河南省首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首山投资”)持股8.02%、第四大股东河南省泰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79%(下称“泰源绿化”)、第五大股东鄢陵龙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龙润园林”)持股7.31%、第六大股东河南省花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花博园投资”)持股7.08%。

在襄城农商行前六大股东中,有四家股东共计持有该行31.355%的股权将被进行司法拍卖,且均源于禹王置业的拖累。

阿里拍卖平台信息显示,4笔襄城农商行的股权将于8月27日在郑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这4笔股权分别来源于该行股东双健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合计占该行总股本的31.355%。

如此大比例的股权拍卖,源于襄城农商行的大股东禹王置业的一笔2亿元的债务重组。据了解,2017年1月,中原资产与北京福洲地产、许昌禹王置业、许昌九洲鸿豫置业(下称“鸿豫置业”)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中原资产出资2亿元收购北京福洲对禹王置业享有的2.003亿元债权,禹王置业分期24个月向中原资产支付重组债务金额及重组宽限期补偿金共计2.44亿元。

双健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4家公司以其持有的襄城农信社股权对协议项下禹王置业的重组债务提供了质押担保。北京福洲地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松洲夫妇为禹王置业、鸿豫置业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然而从2018年9月起,禹王置业、鸿豫置业开始举债不还,而后中原资产将禹王置业、鸿豫置业,提供质押担保的四家公司,以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北京福洲地产、张松洲夫妇全部告上法庭。

法院裁定,支持中原资产请求提供质押担保的四家公司以其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在质押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是,双建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股权被司法拍卖。此外,禹王置业持有的襄城农商行9.2%股权也被冻结。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