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一女子为躲避债务疑以“假死”之名转移资产

中国网平顶山7月30日电 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调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时发现,被执行人疑似通过“假死亡”注销个人信息,转移财产,把名下资产继承给子女,后向银行抵押贷款近600万元。

2013年至2014年底,郑州市刘先生应朋友杨某伟要求对九隆源商务酒店进行装修,工程竣工交付后,至今都没有收到工程款。无奈之下,刘先生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伟偿还刘先生工程款9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2月1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将杨某伟所有的位于鲁山县南关大街房产中的第一层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规定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杨某伟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然而,在查封后不到半年,杨某伟的儿子宗某却转身将房产中的负一至五层作为抵押物向平顶山银行贷款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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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向鲁山县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被执行人杨某伟的财产信息时发现,杨某伟的个人身份信息已被鲁山县城关镇派出所于2017年4月26日进行注销,死亡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且其名下的房产2017年已经通过继承的方式变更登记到儿子宗某名下。刘先生表示,2017年以来,自己多次见到杨某伟本人,且多次与其通电话。那么杨某伟的死亡注销证明是否是真的呢?对此,记者联系到鲁山县城关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对外查询个人信息,死亡注销证明需以当地公安系统查询为准,如果需要查询需出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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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在刘先生向法院起诉后,杨某伟也委托律师进行了应诉(此时距其死亡已有3年),2019年5月27日,杨某伟还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过上诉。刘先生认为,种种迹象都表明杨某伟本人还健在,其目的就是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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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那么若杨某伟死亡,其本人所欠债务并不能消除,应由其继承人进行偿还。但至今,刘先生仍未要回自己的工程款。

那么杨某伟是否真正死亡,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法院是否见到其本人呢?鲁山县人民法院刘法官告诉记者,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去过多次杨某伟家的酒店,但家属均称杨某伟不在家,并没有直言已经去世。此外,家属每月都会定期向法院账户上打款3000元,理由是用于偿还债务。

对此,记者又多次联系杨元伟及其家属,但均未得到任何回复。

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