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 焦作润晟汽车销售公司被处罚

中国网郑州7月16日电 7月15日,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发布处罚通告,对焦作市润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焦作润晟汽车销售公司”)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进行公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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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焦作润晟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新增生产设备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规定,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约1.63万元。

据了解,焦作润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王亮,是一家获得北京现代厂家授权的4s店,以汽车销售、售后服务一体的企业。

责任编辑:王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