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劳荣枝#:48次有罪供述后辩称被法子英胁迫】#劳荣枝48次有罪供述后辩称被胁迫#
劳荣枝认识法子英之前,她在石油系统子弟小学当老师;与法子英出走的4年,她在声色场所坐台设下“仙人跳”,二人犯下4起大案、背负7条人命;法子英伏法后的20年,她化名“雪莉”,成为酒吧里的“知性”女招待。
她似乎有着多副面孔。归案后的一张照片中,她面带微笑。但在法庭上,她又频频哽咽落泪。她说被捕后曾“一心求死”,但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她,在二审开庭期间,几乎每一次发言,都反复辩说自己“被控制”“被胁迫”,不顾是在法庭程序的哪一个环节。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中国新闻周刊
旁听了此次庭审。持续3天的二审,控辩双方争辩激烈,合议庭多次调停。开庭首日针对庭前会议内容的讨论就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检察人员在总结陈词时指出,劳荣枝一边辩称被法子英强奸并曾堕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边却又与法子英处处以情侣相称、以夫妻相处,甚至在庭审中还称其为“家人”。而该案真正的受害者,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一边辩称自己当时年纪小,一切都是听从法子英的,另一边又称如果让她来主导,根本不会实施这样“低智商的犯罪”,称“合肥案”中的殷某华只是个“路人甲”,如果让她来选,至少要找一个身家几千万元、上亿的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教授阮齐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若只有口供无其他,是不能定案的,但若有其他证据和口供配合,定案并没有问题。“本案中,只有口供这个前提并不存在”,他表示,法子英已经被枪毙,其作了4起大案、杀害7人也都是客观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