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4月23日电(王鑫)4月23日,郑州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康桥东麓园(二期)项目由于违规擅自交付使用,其开发商河南新福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福源置业”)被罚款12.5万元,其相关直接负责人也被处罚。
行政处罚公示显示,金水区慧科环路西、景致路北的康桥东麓园(二期)项目施工,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第一款条第(一)项的规定,于4月12日对河南新福源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5万元。
同时,郑某杰作为单位直接的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因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4月12日对其处以罚款0.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福源置业作为康桥东麓园(二期)项目的开发商,近年来也曾多次违规被罚。企查查信息显示,2019年8月,新福源置业因施工工地内黄土裸露未采取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违规被罚款1.5万元;2019年12月,该公司再次因施工工地内黄土裸露未采取覆盖防尘降尘措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被罚款1万元;2020年12月,该公司因施工工地内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罚款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