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日电 (武楠 朱秀丽)据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警方通报:近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向警方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经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三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前,曹某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此前,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显示:6月29日,“老干妈公司”因欠“腾讯公司”1624.06万元广告款,被腾讯公司诉诸法律。民事裁定书上显示:法院认为原告“腾讯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6月30日,腾讯公司声明称,2019年3月,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公司签订《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腾讯公司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辣椒油系列推广,老干妈公司支付推广费用。腾讯公司依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未果后,被迫依法进行起诉。
随后,老干妈公司声明称,公司在6月10日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经核实,老干妈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协议,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老干妈公司认为,腾讯公司被骗了,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贵阳公安局双龙分局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