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被发限制消费令 不得乘飞机等

【刘鑫被发限制消费令不得乘飞机等】1月17日下午,据江秋莲

因未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已对刘鑫(后改名刘暖曦)

发布限制消费令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刘鑫已成为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

城阳区法院1月16日

对刘鑫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

因刘鑫未在法院指定期间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法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刘鑫将被限制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不得在星级酒店等场所消费

并不得购入不动产

法院文件提到九类限制

具体来看

限制刘鑫实施以下高消费

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 ↓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上述限令指出

如刘鑫因生活必需

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

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

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

经查证属实的

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

予以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知多点

据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除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宣判后,因微博募捐,刘鑫微博被限制提现,并永久禁言。1月12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告,刘鑫到期未支付约70万元赔偿款成被执行人。1月17日,据南方都市报江秋莲告诉记者曾在该案二审期间向法院申请出庭作证被依法驳回的刘鑫的“证人”韩素近日因号召网友给城阳区法院执行庭账户打款被微博永久禁言

1月17日下午微博社区观察员官方账号@围脖侠也转发江秋莲发布的微博称:因违反社区公约相关用户已受到永久禁言的处置

原标题:刘鑫,限制消费!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