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向打赏十多万的男粉丝诉讨借款 被举报诈骗警方已立案

【女主播向打赏十多万的男粉丝诉讨借款】女主播夏某与男粉丝梅某确定恋爱关系,梅某转账、打赏等花去10多万元,夏某也多次向梅某转账“520”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计4万元。“奔现”时,梅某因觉得夏某长相与照片等不符提出分手,夏某要他写下4万元的借条,后因梅某不还,夏某起诉追讨。

日前,南京市中院公开这起官司的审理过程。一审败诉后,梅某在上诉的同时报警称夏某以虚假照片进行婚恋诈骗,鉴于存在经济犯罪的嫌疑且警方已立案,该院二审裁定支持梅某的上诉请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3日从南京中院获悉,梅某通过某“游戏开黑+语音聊天”平台认识夏某,2020年4月发展为“恋爱”关系,两个月里梅某向夏某转账3万余元,还刷礼物“打赏”,向其所驻平台充值10多万。夏某收到打赏后也陆续向梅某转账约4万元,其中包括“52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

两人见面后,梅某觉得夏某与照片、视频中不符,提出分手,夏某要求他对自己之前的转账出借条,后梅某在微信中向夏某发送借条信息:“梅某于2020年7月15号向夏某借款40000元整,于2020年10月1日前还清,如不归还梅某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梅某未按约还款,夏某2021年5月诉至法院,梅某辩称4万元是自己在平台向夏某刷礼物打赏的返点。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结算后,由梅某在微信上明确认可,可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梅某还款4万元。梅某向南京市中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起诉。同时,他以夏某与他人合伙利用网络平台,用虚假照片以婚恋名义向多人诈骗为由报警。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梅某与夏某相识于网络平台,梅某多次以充值方式向夏某打赏,夏某亦表述案涉款项系梅某打赏后的往来款。因梅某认为夏某利用平台提供虚假信息诈骗,报警且已警方已立案,故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立案侦查后撤案,或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判决夏某不构成诈骗,夏某可另行起诉。据悉,目前该案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