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减刑后出狱又杀人 郭文思终被执行死刑!背后的故事

【9次减刑后又杀人 郭文思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年3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文思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郭文思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郭文思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9次被减刑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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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思是谁?

郭文思,男,38岁,北京籍,犯案时距离他刑满释放才8个月。

是的,郭文思从狱中出来仅仅8个月,再次犯下刑事案件。

杀害女友


2004年8月29日,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郭文思向警方自首。郭被怀疑在一家酒店杀害了自己的女友。案发现场为位于崇文区夕照寺的黄河京都大酒店。当日下午1时许,酒店服务员进入2406号房内打扫卫生,“服务员发现被子里好像裹着个人,揭开一看,有个女孩已经躺在床上死了。”酒店大堂总台服务员介绍,2406号房是前一天晚上,一位男孩登记住宿的,但当天中午,该男孩不在现场。酒店方面报案后,民警迅速来到案发现场。据了解,死者是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2001级学生,名叫段佳妮,21岁,贵州人。嫌疑人郭文思是段的男友,同为2001级工商管理系学生,家住黄河京都大酒店附近。据知情者透露,段佳妮是被其男友郭文思掐死的,系情杀。

2005年02月24日,二中院认为,郭文思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当年报道

据说,郭文思获得了女友母亲的谅解:郭父向其赔偿了40万元。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文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文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文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市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郭文思服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讯问询问被调查人和证人,对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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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思的父亲是谁?

经查,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九次减刑是如何做到的?

线路梳理:

1.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王乃聪违规安排郭文思担任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件,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指使同事对郭文思予以关照,为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提供帮助。

2.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隋建军通过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属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向赵双月(时任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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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员)、王昱(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刘永清(时任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刘永清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关照。刘永清遂向段炳川(时任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打招呼,要求对郭文思予以关照。段炳川、陈伟分别向下属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请。在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为郭文思违规申报减刑。

4.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2007年至2018年期间,郭某思曾先后获得了9次减刑。9次减刑记录:第1次:2007年6月25日,北京高院裁定将郭某思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第2至第4次:2008年9月20日、2009年11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分别减刑10个月;第5、6次:2012年3月20日、2013年4月26日,分别减刑11个月;第7次:2014年7月17日,减刑10个月;第8次:2015年10月29日,减刑1年;第9次: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2019年7月24日,经历9次减刑的郭某思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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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

2020年9月,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刘永清、隋建军、段炳川、陈伟、王乃聪、郭京霞、程丽霞、赵双月,以及郭万普、甘佳良、王晓、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对刘永清、隋建军等9名党员、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此外,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北京市委对查办“郭文思减刑案”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法纪教育,强化日常监督;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纪违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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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

一些犯罪分子,不少是惯犯,在长期的犯罪实践过程中,内心世界已经严重扭曲,其认知、心理都很难用正常的大众化的同理心去理解。他们往往对别人的生命没有敬畏,不屑于遵守社会化的规则,对他人幸福的极度漠视等等。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最朴素的公平和正义。任何人都应该知道,法律不是用来原谅的,而是维持公平正义最正当合理的手段。不惩罚犯错的人便是对守法的人最大的不公。没有对应的惩罚,便是对受害人最大的不公平。对于一些犯罪分子来说,死刑才是最有效的改造教育手段。

郭文思正是这样一个活脱脱的例子。15年前他能对自己的女友下手,15年后对古稀之年的老人同样能痛下杀手。对于这类恶徒来说,唯有处以死刑才能对受害者家属、对大众的聊表宽慰。

关于死刑,一位几十年的老刑警曾说过下面的这番话:

“监狱对于从未犯过罪的人而言才可怕,对于惯犯来说就已经失去了威慑力;而惯犯恐惧的,只有死刑。”

只有死刑,才能让他们在黑夜中颤颤发抖!

只有死刑,才能让他们畏畏缩缩不敢抬头!

只有死刑,才能让我们生活在朗朗乾坤!

这一次,郭思文得到了严惩!

————————来自某网友帖

图源网络

综合资料 部分来自光明网

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