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主犯二审维持死刑 申军良获赔39.5万:先拿大部分还债
【"梅姨"案主犯二审维持死刑】2021年12月,广东省高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判决死刑,另有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同时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张维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申军良物质损失39.5万元。
12月29日,申军良向南方+记者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他还对广东省高院关注到寻亲家庭的辛劳和不易、支持了一部分民事诉求表示感谢,“但说实话,39.5万元的赔偿,是远远不能与我15年艰辛寻找所付出的成正比。”
申军良朋友圈截图。
申军良夫妇的儿子申聪(化名)于2005年1月4日在广州增城的出租屋里被人抢走。当时母亲于晓莉正在做饭,家里闯入两个男人,捂住了她的眼睛和嘴巴,之后强行抱走了申聪。申聪被拐后,申军良辞去港资企业管理者的工作,常年奔波在寻子路上。直到2020年3月,被拐15年的申聪被警方找到,一家人得以团聚。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张维平参与贩卖被拐儿童申聪,由该案另4名原审被告从出租屋内抱走申聪后交给张维平贩卖。除此之外,在2003至2005年间,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8宗。被拐的9名儿童中有8人被卖往河源市紫金县。
张维平称,他拐卖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的,目前尚不知“梅姨”身份。
2018年12月,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由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另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但驳回了申军良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之后,申军良和数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申军良提出了480余万民事赔偿要求。二审判决中,广东省高院支持了部分赔偿,判处原审被告人向他赔偿物质损失39.5万元,并要求在判决书生效之日一个月内赔偿完毕。
原标题:“梅姨案”主犯二审维持死刑,受害人获赔39.5万元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