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郑州大学共建“法律研究生工作站”
7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大学共建“法律研究生工作站”签约仪式在郑州大学新校区举行。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州大学校长刘炯天出席仪式并为“法律研究生工作站”揭牌。河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郑州大学副校长屈凌波分别代表河南高院、郑州大学签署了共建协议。河南高院、郑州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研究生工作站指导教师、首批进站研究生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主持。
刘炯天校长代表郑州大学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学校情况。他表示,本次签约是双方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交流机制、创新法学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融合、促进理论与实践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的交流合作具有良好而坚实的基础,正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战略机遇期,为双方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希望通过本次合作,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集聚优势,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有效结合,构建理论实践深度融合长效机制,为新时代法治体系建设输送高质量人才和创新性成果,为国家和河南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胡道才院长表示,郑州大学是河南高等院校的排头兵、领头羊,建校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也为省内外司法系统培养了许多优秀法律人。此次签约是多年来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结下的一个硕果,标志着双方的交流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促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就如何建设好“法律研究生工作站”,胡道才院长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的指示为指导,全力配合郑州大学建好“法律研究生工作站”。二是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进站研究生的作用,让研究生全程参与司法过程,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全方位查询案例库及相关资料。三是以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为目标,全方位做好对进站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四是省法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签约仪式上,河南高院王韶华副院长宣读了双方《共建法律研究生工作站协议书》《联合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规定(试行)》《研究生工作站考核细则》,郑州大学屈凌波副校长为研究生工作站12位指导教师颁发聘书,郑州大学法学院苗连营院长宣布了首批进站研究生名单,进站研究生代表、研究生工作站指导教师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签约仪式后,双方还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方法、路径,法院与高校合作交流新机制的深化与提升,当前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等话题深入开展了交流和讨论。
根据协议,“法律研究生工作站”以培养优秀法律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法学教学与审判业务工作相融合,不断增进双方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有效促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方式主要包括参与审判事务、训练司法技能、开展学术研讨、开展案例教学等;研修内容主要包括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前沿问题、司法改革方面前沿问题、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等。研究生进站时间一般为6个月,研修结束后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省法院研究室、所在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高校教育考评系统。目前,首批12名进站研究生人选已经确定,近期将进站研修。
责任编辑:郝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