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校园安全系检心 检察建议再发力

 

 

春风十里,不如守护未检有你

关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检察长带头做起

让我们一起为未成年人

系好法治安全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性侵犯罪的发生,结合我院近年办理的此类案件的特点,深刻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撰写了检察建议书。近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钦在镇平县教体局向该局公开送达该检察建议书。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渠,镇平县院党组成员刘芸、第五检察部干警和县教体局的相关同志参加现场送达。

 

齐钦表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希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校园安全、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也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教育部门一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送达现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路路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指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发现县教体局当前在中小学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学校的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缺位、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仍需提升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镇平县检察院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一、建立健全学校日常管理机制

建议贵局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制定全县规范、严格、统一的学校日常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寄宿制学校,要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二、增加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性知识教育

建议贵局明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针对性的法治课,真正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到位”,并切实提高法治教育质量和效果;另外,建议将性知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性自我保护意识;并定期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必要时可借助社会力量,为特殊学生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

 

三、加强对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师德教育

增加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培训、法律培训次数,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强化对学校聘用保安、门卫等职工的管理,增强其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的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制定师德师风测评标准,在对教师的考核中,增加学生和家长评价,对于评价意见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等;建议贵局制定严格的校园安全考核办法,将校园安全作为考核学校业绩的标准之一,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县教体局局长王哲渠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认为本次送达的检察建议书内容客观、可操作性强,县教体局将认真查摆相关问题,把建议内容认真落实到教育工作中。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严格教职工的日常管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职工入职审查、教职工师德师风培训等工作;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品德教育和心理疏导;同时与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合作,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被性侵情况的发生,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的护航人”。

 

镇平县检察院将与县教体局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该院将继续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用法治的阳光雨露,共同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郝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