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10岁男孩被烟花炸伤身亡,家属寻找目击证人

【河南10岁男孩被烟花炸伤身亡,放炮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律师谈10岁男孩被烟花炸伤身亡#2月17日,河南开封遭烟花击伤的10岁男孩乐乐(化名)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据多家媒体报道,2月12日晚上8时20分左右,在河南开封市尉氏县“网红桥”东北角,永美上和府对面,乐乐被类似带尖的“狼嚎”烟花,扎在了后脑勺爆炸而受伤。事发后,乐乐家属立即报警,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寻找目击证人”的求助帖,希望能找到放炮人。澎湃新闻20日消息,尉氏县官方部门人士回应称,相关部门在跟进处理,希望关心此事的人耐心等待结果。

2月20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表示本案中需要综合考量放炮人是否有预见危害后果的可能性,“若放炮人在放烟花时,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和人员,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10岁男孩被炸伤身亡,那么放炮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若放炮人后续投案自首的,则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付建认为也应考虑放炮人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行业规范的行为。在中国,燃放烟花爆竹是有一定规定的,比如禁止在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等等,“如果放炮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行业规范,导致了危害后果的发生,那么他们也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