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天宇:加大打击“逃废债”的力度 全社会共同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的不少内容,都与金融业息息相关。

比如,政府工作报告已连续三年对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提出要求,今年在30%以上。为降低实体融资成本,首次明确“优化存款利率监管”、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报告还称,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就当前中小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002936.SZ)董事长王天宇,提交了多份相关建议,建议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税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以及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

“为了维护银行利益、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同时也为了保证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共同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王天宇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

进一步让利实体经济

《中国经营报》:过去的一年,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要优化存款利率的监管”,如何进一步加强存款利率监管,这对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有何作用?

王天宇:我认为,这有利于引导金融系统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力度,推动实体的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一方面,优化存款利率有利于缓解银行资本补充压力。金融系统尤其是中小银行,现在面临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信贷风险。信贷风险的化解导致中小银行内生利润大幅度降低,进而导致核心资本的内生补充力度减少。核心资本补充不足,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的空间就会受限。因此,为了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就需要做好存款利率的监管。从支持实体经济角度看,国家关注银行贷款利率是合情合理的;但建议同时兼顾考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使银行的收益能够覆盖风险。如果只让贷款利率下降,不对存款利率进行监管,就会导致存贷利差过快收窄,金融系统特别是中小银行机构补充资本压力过大,信贷风险不能快速消化,反而不利于向实体经济让利。

另一方面,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有利于避免市场过度竞争。2020年,虽然存贷款都实现了20万亿元左右的增长,但是存款绝大部分都留在了国有大行。中小银行由于在品牌优势、信誉度及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不如国有大行,存款竞争力不强,所以吸收存款的成本比较高,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中小银行机构介入互联网异地吸收存款,形成风险隐患。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此也开始监管并给予一定限制。

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建议尽快出台一些具体化的措施,降低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存款利率,这有利于中小银行获得更多低成本资金,从而更好地向实体经济让利。从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角度上讲,主要是引导广大企业和居民选择合理的金融工具,避免金融机构的过度竞争导致存款成本的刚性不降。

《中国经营报》:你刚刚提到,中小银行机构补充资本压力过大的问题。在你看来,应当如何确保中小银行流动性安全?

王天宇:为引导中小银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除了上面说的优化存款利率监管外,还应鼓励其多渠道增强流动性安全。

一是,建议适当放松同业负债监管。目前,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流动性很充足,但中小银行流动性不足。借助大行的同业负债,包括发行同业存单等,是中小银行增加流动性的一个重要手段。鉴于当前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可考虑暂时适当放松同业负债监管,增加中小银行流动性,更多地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定向降准的力度。国有大行流动性较为充足,准备金可暂不下调;中小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通过降低准备金,可增加中小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资本金补充方面,中小银行属于弱势群体。因为现在的中小银行估值都比较低,盈利水平也较低,所以在引进资本,包括战投方面,困难确实很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强化公司治理。我觉得这个非常好。我专门提出了《关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的建议》,建议从“推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的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完善地方债补充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发行规模”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中小银行内生资源和外部资源资本补充渠道,增强对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加大打击“逃废债”力度

《中国经营报》:当前银行业最大的风险和挑战是什么?

王天宇:当前,银行最大的风险还是信用风险。为了减少中小银行信用风险,应引导其提升内部风险处置的速度和力度。这需要国家层面继续出台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办法,包括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措施以及税务政策、核销政策、扩大试点等。

为此,我今年提出了《关于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建议》,建议从“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诉讼效率、建设不良资产交易平台、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四个方面加快银行不良出清。

同时,也希望政府层面能出台政策加快市场的出清,对一些经营陷入重大困境,甚至面临死局的金融机构,利用债转股、司法重整、重组等方式,加速市场出清力度;对于一些经营相对稳健、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门能给予一定的“风险处置窗口期”,支持中小银行“以时间换空间”,在核销风险资产上给一些时间空间,多一点税前扣除政策等。

在风险出清的过程中,还应通过债权保护、风险补偿等措施,尽量维护金融机构里的弱势群体,即中小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减少恶意破产逃避银行债务等问题,让中小银行有能力更多地向民营和小微企业让利。

《中国经营报》: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各种“逃废债”行为,可以说是困扰中国金融行业多年的问题。你认为,在信用环境建设方面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王天宇:为了维护银行利益、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同时也为了保证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共同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建议政府层面加大对“逃废债”打击的力度。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债券市场的管理,压实地方主体的责任。省市政府平台、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省市政府应该承担主体信用责任。

建议通过成立纾困基金或债券违约基金,来维护当地的债券信用市场环境,让金融机构能够放心地投资评级比较好的民营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平台发行的债券,保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投向新基建、新经济、普惠和民营,有效控制资金流向房地产等国家明令禁止行业。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