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创业板IPO被否 存关联交易等多项问题
中国网郑州1月21日电(王鑫)1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速达股份”)创业板IPO未通过上市委会议,成为2021年首家被否的企业。创业板上市委对速达股份提出三大问题,指出其与郑煤机存在较多关联交易等。
公开信息显示,速达股份前身为郑州煤机速达配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该公司业务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备品配件供应管理、维修与再制造、全寿命周期专业化总包服务、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早在2015年8月,速达股份曾于新三板挂牌,2018年4月,挂牌3年的速达股份正式摘牌,并于2019年1月17日在河南证监局正式备案登记,接受国信证券辅导。2020年6月,速达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的IPO申请正式获受理。
据速达股份招股书披露,速达股份本次拟发行1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募资5951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
1月20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上市委对速达股份提出以下问题:
1.郑煤机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而不构成实际控制的理由;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李锡元与贾建国、李优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背景,是否系为避免将郑煤机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共同实际控制人而进行的相关安排。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郑煤机存在较多关联交易,且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发行人为郑煤机客户提供免费的质保期服务,并接受郑煤机派驻的财务人员。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郑煤机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公允;(2)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获取订单的能力;(3)发行人对郑煤机的依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材料,2019年11月发行人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变更后综机公司与发行人在区域及服务定位存在潜在竞争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综机公司业务开展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除了创业板上市委提出的三大问题,本网还发现,速达股份近年来业绩波动明显,盈利能力似乎并不稳定。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速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亿元、6.3亿元、6.19元和2.94亿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75亿元、1.04亿元、0.67亿元和0.39亿元。
对比数据发现,2018年速达股份营收、净利均有较大增长,然而2019年却全面下滑。同时,速达股份预计2020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85亿元至6.05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5.43%至-2.2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1亿元至0.74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7.19%至11.70%。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