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赴6省(区)重点督查15项教育职责履行情况

10月22日,教育部在“教育奋进看落实”第三场通气会上介绍了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在会上表示,10月21至3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派出督查组赴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青海省6省(区)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工作。

田祖荫介绍,目前,2019年的评价工作正有序推进,31个省(市、区)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于8月15日全面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于8月1日至9月30日,运用评价监测平台和“互联网+调查”方式,完成了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分析、网络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工作,获取了各省的问题线索及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各地自查自评、网络评价、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等,研究制定了各省问题清单,确定了实地督查省份。”田祖荫说,10月21至3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派出督查组赴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青海省6省(区)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工作。

中国网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此次督察组将重点评价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分别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下一步,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限期整改,受检省份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视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