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样本” 洛阳探索了哪些经验?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作为撬动医改的杠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都体现在何处?顶端调研第49期正式出刊,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医、患、保”三方共赢

“医保基金是重要的民生项目,说到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就是利民。”河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社科院原院长张占仓提到,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够促进医保制度持续健康运作,确保群众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不仅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也导致患者看病越来越贵,医保基金“穿底”风险越来越高。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国家医保局先后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其中洛阳市于2021年启动医保基金DIP支付方式改革,近年来取得了相应成效。

洛阳市医疗保障中心医药服务科彭翁平提到,推动DIP支付方式改革,有效促进了洛阳市医保管理科学与规范,推动公立医疗医院回归社会公益属性,从而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的局面。

实现“七降一升”减轻群众负担

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从医疗机构切入,落脚点在于惠及人民。

洛阳市委政研室改革二科任玲玲介绍:“洛阳市以清底数、定规则、强基础为主,积极推动DIP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这样一来,不仅促进了医保支付更加精准科学,还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群众看病住院的负担。

推行DIP支付方式改革的过程中,洛阳市借力用力,以数据赋能助力改革,实现病种本地化。从诊断编码异常、手术编码异常等多个维度处理150万条历史数据,最终形成共有核心病种3887组、综合病种385组的本地化DIP病种目录库。此外,洛阳市深入探索,创新改革,优化病种主目录库,探索引入多诊断的病种组合方式,加强对同次住院伴随疾病治疗病例的合理支付,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据悉,洛阳市DIP付费已覆盖325家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后实现了“七降一升”,即:平均住院日、患者自付费用、药品费用、医用耗材费用、检查检验费用、药占比、耗占比下降,技术劳务性收入上涨。各医疗机构提质控费效果初步显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逐步减轻。

未来仍需向纵深发展

虽然洛阳市积极推进医保基金DIP支付方式改革,围绕病种、分值、医疗机构系数三个核心要素,基本搭建起了DIP改革的制度框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在DIP核算机制、月度预结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与DIP改革的协同性、部分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与DIP支付方式适应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对此,未来洛阳市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病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筑牢DIP支付方式改革基础;二是优化核算机制,推动医保支付真实体现医疗服务价值,主要包括优化完善病种目录,优化分值、点值核算机制;三是强化改革协同,推动县域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四是加强监管指导,引导医疗机构科学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