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宅基地标准明确: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对于如何既能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能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的发生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谢长伟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河南运行成效如何?

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介绍,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保护好耕地是我省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在体制机制上,省政府去年印发了《关于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通知》,授权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在具体措施上,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从健全执法查处机制、实行裁执分离机制、构建没收处置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规范价格认定机制5个方面,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存在的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效能,坚决遏制并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在案件查处上,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强力督促市县政府履行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先后29次向相关市县政府发送督办函,对1个省辖市、5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66名相关人员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省自然资源厅深入组织开展“磐石行动”“护田1号”专项行动,调动异地执法力量集中查处306宗违法占地采矿案件,公开挂牌督办4起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4批8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在河南,城里人能到农村买宅基地建大院吗?

谢长伟介绍,这是农民朋友长期以来非常关心的焦点问题。就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方面,省农业农村厅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今年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初步从制度层面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管理程序,为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明确了政策约束;二是强化管控,严格审批。坚持先规划后审批、不规划不审批、一户一宅三项原则。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严控审批面积标准,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三是协同监督,精准执法。落实好“三到场”执法要求,对农村建房的用地、规划、风貌、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管。落实巡查、报告、监管责任,加强乡镇综合执法,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进行动态巡查,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

就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方面,《管理办法》进行了系统解答,确定了村民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核发证书的流程和办法。其中,明确了宅基地标准,对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134平方米);对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半(167平方米);对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分(200平方米)。

此外,《管理办法》也建立了审批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审批工作,建立了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动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为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全流程服务。

责任编辑:王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