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外线上培训禁令来了

校外线上培训学习内容、教师资质都须备案管理;培训内容不得超纲,小学1—2年级不得留作业;一次性收费跨度不得超3个月……10月29日,《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对校外线上培训做出明确规定。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内容需备案管理

《方案》中规定,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同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主办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纳入备案管理范围,需到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审查。学科类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素质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类的校外线上培训,以及教育部门组织推进的直播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课堂教学、课后学习不纳入此范围。

此外,当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

不得使培训内容超纲小学1—2年级不得留作业

《方案》对培训内容和课程时间设置也划定了严格界限。

针对培训内容,要求课程设置应当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针对培训时间,校外线上培训应当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校外线上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不得乱收费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严禁超3个月

对于家长关注的收费问题,《方案》也有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其中,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与家长签订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不得贩卖隐私严禁出售报名对象信息

《方案》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对此,要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12月底前完成排查发布白名单

根据《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全省将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2019年12月31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并公示公布,同时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列入白名单。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