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绝不能搞虚假脱贫
千招万招,不能落实就是虚招;千条万条,没有实效就是白条。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打好的硬仗,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决不能搞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要防止“搞场面”、“瞎折腾”、“造数据”等虚假招式。(7月4日,新华网)
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更是推进经济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现实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贫困人大幅减少,这使千百万贫困群众面貌焕然一新,激发了贫困地区的致富活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了强大势能。这份成绩单聚集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辛劳,来之不易。
但是,扶贫工作的开展却并非一帆风顺,有的贫困户不买账,坐等脱贫思想严重;有的地理条件实在太差,帮扶力度空前却成效不大;还有的贫困户自身缺乏劳动力,增收途径相对有限……重重困难之下,有的地方为完成任务却搞“数字脱贫”,不把贫困户收入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作为脱贫依据,而是靠一支笔编造脱贫数据,出现了“假脱贫”、“伪脱贫”的现象。
为官一任,主政一方,领导干部应拿出扎扎实实的扶贫成绩单造福一方百姓,要用实际脱贫效果说话。那种大搞“数字脱贫”的弄虚作假行为,受苦的是贫困群众,伤害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种“跑偏”的政绩观必须纠正,这股歪风必须刹住。
脱贫工作绝不是“说说而已”,来不得半点投机,更掺不得半点水分。“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要真正让贫困群众富起来,防止随意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笔者认为一要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驻村帮扶情况、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等进行考核,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二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按照村民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退出审批的程序搞好脱贫退出工作,规避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三是要建立严格考核问责机制,各地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时,必须把严查、严惩各类假脱贫当成工作重点,严格考核,严肃惩处。(文/王与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