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红包好办事”的微腐败要严惩不贷


前不久,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一些办事群众在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屡屡遭遇工作人员季某各种理由的刁难。没过几天,临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信中反映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顿渡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要求服务对象发微信红包的情况。对此,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初步核查。

作为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要求前来办证的服务对象加其为微信好友,打着方便跟踪服务的幌子,实则是为了方便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经查,从2018年8月起,这名工作人员共收受服务对象红包26次9232元。即便是十八大前,政府办事机构门难进脸难看都不受待见,对办事人员“靠山吃山”“雁过拔毛”的行为都会严惩不贷。时至今日还有人不收手?况且,这似乎是索贿吧,九千元也不是个小数目啊。

权力有大有小,但是借用权力去谋私的腐败,无论大小都要严打。在全民反腐的今天,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这种干部,假公济私,公然向老百姓要好处,他以为腐败就是要贪污收受巨额赃款吗?“发红包好办事”这种微腐败更让老百姓心寒,当官不为民办事,不作为,乱作为,一定会付出代价。

“微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蚕食群众利益,影响着群众对反腐的认同和获得感。同“大腐败”相比,基层腐败虽“微”,但根本上还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唯有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万里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