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绝不姑息
2019-07-22 15:52:42
昔日,湖南省靖州县国际商贸城二楼的“金海湾”休闲酒店,每天都热闹非凡、顾客盈门。而今,酒店已被查封。酒店的实际投资人——靖州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国,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再安,某派出所原负责人杨春等人被连根拔起。
公安局长包庇犯罪分子,利用手中职权,参与涉黑涉恶涉黄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是彻彻底底的“保护伞”“灯下黑”。
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的直接参与黑恶行为,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这些行为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理想和信念,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严重危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对公职人员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首先问责、坚决问责。
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政治清白,要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洞察力判断力,弘扬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在复杂斗争实践中增长才干。要有崇高政治追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讲纪律懂规矩;要保持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有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政治立场,切实践行党的宗旨。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案为戒,少犯错误。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为鉴,深刻认识其错误性,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正确履行职务,远离黑恶势力、邪恶势力,树立清风正气,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而努力,要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者,不做丑恶势力的“保护伞”。